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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高校代收费项目及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
2026-09-10 09:33   审核人:

天津市高校代收费项目


序号

项目

服务内容及收费范围

备注




1




超定额水电费

在保证学生正常生活和倡导节约的前提下,学院可对学生宿舍用电、用水实行定额管理,超过定额的部分可按标准收取费用。由学院按照每生每月不低于6度电的原则自行确定用电额度;自来水在每生每月不低于3吨水的基础上,自行确定用水额度;学生用开水,在每生每月不低于180升的基础上,自行确定开水定额。

超定额用电按国家规定的居民电价收取;自来水超定额部分按规定价格收取;开水超定额部分按成本补偿原则收取。


2


补办证卡工本费

高校为方便在校生学习及生活管理,向学生发放的学生证、借书证、校园卡等证卡,因丢失、人为损坏等原因申请补领时,学校可向申请人收取补办证卡工本费。


首次为学生办理证卡不得收费。

3

考试报名及考务费

有关职能部门或考试机构委托高校统一组织的各类考试,如外语等级考试、普通话测试等,可由学校代收代缴报名和考务费

收费标准按相关部门规定的标准代收。

4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

高校受职能部门委托统一为在校学生代收代缴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

收费标准按照市政府有关部门文件执行。



















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

序号

收费项目

收费标准

收费性质

服务内容

1

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学费一般专业

每生每学年5000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学费

2

学生公寓区住宿费(5-6人)

每生每学年600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住宿费

3

在校新建的大学生公寓区住宿费(3-4人)

每生每学年1200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住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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